教育部為確保校外實習課程之品質及保障學生權益,於 115 年 1 月修正發布更新「大專校院推動學生校外實習課程作業參考手冊」,本手冊為教育部針對校外專業實習課程
一、課程日期:(一)保稅工廠保稅業務人員證照班:115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。(二)科學園區保稅業務人員證照班:115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。二、課程費用:兩門課程費用均為新臺幣4,000元
一、依據本校114學年度第2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之「學生專業證照獎勵要點」及「專業證照分級表」辦理。凡具本校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,皆可提出申請。二、本學期分兩梯次受理申請,相關時程如下:梯次證照核發期間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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