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來函「校園網路教學平臺請依授權規範使用之警語(警語強調法律責任)置於教學平臺,提醒教師與學生遵守使用規範」
一、 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8年02月27日智著字第10816002500號函「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」說明網頁網址:
https://www.tipo.gov.tw/ct.asp?xItem=206960&ctNode=6987&mp=1
二、 為避免老師教學時涉及智慧財產權中侵害著作權人享有之「重製」、「改作」及「公開傳輸」權益,已逾授權之教學資源應立即移除。
三、 請勿將未經合法授權之教材、簡報檔及電子資源上傳至本校數位學習平台,若有侵權疑慮請即刪除未經授權的教材及相關簡報檔。
四、 侵害著作權涉及民事與刑事責任,建請老師以最謹慎的態度處理教材之使用。